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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6-04-02 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6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办通〔2026〕41号),根据《邵阳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6〕4号)《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邵院政字〔2025〕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

(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

(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三)邵阳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

(四)邵阳学院2026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分学期评选的校级荣誉,每两次计为一次);其他奖学金(级别高于校级二等奖学金)。

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具有法人为学生本人的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

创办企业成功或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大学生、“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定为“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6、所获荣誉及奖励不予跨段认定。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应分别从邵阳学院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二)邵阳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照《邵阳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6〕4号)执行。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审查参评者资格,推荐对象若有不符合评选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空缺名额不予补报。

四、推荐名额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总推荐名额控制在本学院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学院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学院名额的10%,两者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毕业生人数以各学院2026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备案数为准。

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6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邵阳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按照《邵阳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26〕4号)执行。

五、评选程序

1.专业年级(班级)提名。在专业年级(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提名对象。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要逐一考察提名对象,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并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3天。

3.职能部门审核。学生工作部会同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等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议。审核合格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予以评审。评审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并在校内公示7天。

六、奖励方式

1.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6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6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经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七、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要求

根据参评项目分别上报推荐表或审批表、成绩单各1份;校级优秀毕业生系列报送《邵阳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6)、省级优秀毕业生系列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3)各1份;按推荐名册或汇总名册顺序整理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2份;以学院为单位的公示1份(附件8)。

(三)材料规范要求

1.推荐表或审批表:除签名栏需手写外,其余内容一律在线填写后用A4纸打印,打印时严禁擅自修改表格格式。

2.成绩单:需提交由学院教务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对象入校以来历年原始成绩单。

3.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的2份荣誉证书复印件,需经二级学院审核,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材料报送要求

于4月13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3)、《邵阳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6)和公示(附件8)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xgczzh@163.com;报送至二办公楼212室;联系人:向老师0739-5433675。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邵阳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5.邵阳学院2026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6.邵阳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7.邵阳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8.公示(模版)


邵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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